离婚申请过后可以不离了吗
湖口刑事律师
2025-06-25
1.离婚申请后能撤销。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三十天内,若一方不想离,可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,到原登记机关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
2.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,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留存相关材料。
3.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,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,也视为撤回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申请后可以选择不离。在离婚冷静期内,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就可通过法定程序撤回申请。同时,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,也会视为撤回申请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
-如果在冷静期内反悔,需及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领取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。
-双方应充分利用离婚冷静期,理性思考婚姻问题。若冷静期内有和好意愿,可积极沟通解决矛盾。
-若冷静期届满不想离婚,双方都要留意时间,避免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离婚证而被视为撤回申请,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申请过后可以选择不离,有两种撤回方式。
法律解析:
根据法律规定,有两种情况可使离婚申请撤回。一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不想离婚的一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无误,婚姻登记机关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相关材料存档。二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
在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若不想离婚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。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,会收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相关材料也会被存档。
(二)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处理
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只要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就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目前离婚设置了冷静期,在申请离婚后有挽回余地。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一方若反悔不想离婚,可按规定程序撤回。
(2)撤回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核实无误,婚姻登记机关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对相关材料存档。
(3)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提醒:在申请离婚前要慎重考虑,若决定撤回,注意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2.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,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留存相关材料。
3.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,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,也视为撤回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申请后可以选择不离。在离婚冷静期内,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就可通过法定程序撤回申请。同时,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,也会视为撤回申请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
-如果在冷静期内反悔,需及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领取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。
-双方应充分利用离婚冷静期,理性思考婚姻问题。若冷静期内有和好意愿,可积极沟通解决矛盾。
-若冷静期届满不想离婚,双方都要留意时间,避免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离婚证而被视为撤回申请,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申请过后可以选择不离,有两种撤回方式。
法律解析:
根据法律规定,有两种情况可使离婚申请撤回。一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不想离婚的一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无误,婚姻登记机关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相关材料存档。二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
在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若不想离婚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。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,会收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相关材料也会被存档。
(二)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处理
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只要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就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目前离婚设置了冷静期,在申请离婚后有挽回余地。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一方若反悔不想离婚,可按规定程序撤回。
(2)撤回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核实无误,婚姻登记机关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对相关材料存档。
(3)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提醒:在申请离婚前要慎重考虑,若决定撤回,注意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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